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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必威官网
发布日期:2023-03-16 08:04:06

  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由12.16元/股调整为12.098元/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核查意见的议案》。

  2、2021年1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同日,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5、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228.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46.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41,324.7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022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确定以2022年7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941,324.76元。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作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12.16元/股-0.062元/股=12.098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本次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2.16元/股调整为12.098元/股。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2.16元/股调整为12.098元/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本次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随着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成为实现前述目标的基础,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提升电网信息平台承载能力和业务应用水平成为电力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业务与电力物联网、数字南网建设高度相关,为紧抓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的历史机遇,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在大力拓展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研发创新的同时,巩固现有智能电力产品的技术研发。在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着重推进电网数字孪生技术等智能巡检解决方案和基于电网端的综合大数据服务系统,在智能电力产品方面重点推进满足新一代智能电网建设的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

  未来若公司在研发产品细分类别发展方向出现偏差,且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推出新的产品系列或者选择新的技术路线,将出现产品研发失败的情形,导致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类企业以及大型发电企业。在智能电力产品领域,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向行业企业采购产品和服务,行业内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新进入者不断增加,及现有市场参与者经营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在智能巡检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该等业务对技术能力和行业经验要求较高且涉及国家能源数据安全,门槛较高。当前,我国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行业渗透率较低。公司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先发优势,但随着行业政策指引的逐步落地,可能会涌现出较多新的市场参与者,增加行业的竞争风险。未来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并扩大在行业的市场份额,将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智能电力产品领域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芯片、继电器、PCB板及一些非标部件。2022年二季度开始,上游供应商MCU等芯片供应量持续增加,公司芯片采购紧张趋势得以缓解,产能逐步释放,智能电力产品交付客户进度加快,若芯片供应量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延期向客户交付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攀升的情况,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823,852.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76,472,9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70,589,19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7,062,172股。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智能电力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智能巡检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公司以及大型发电企业,是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数字电网建设的重要供应商之一。

  公司提供的产品包括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故障指示器等智能电力产品,以及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提供的服务包括智能巡检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按照应用场景区分,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主要用于用电领域;故障指示器主要用于配电领域;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主要用于发电和变电领域;智能巡检服务主要应用于输电领域;信息技术服务主要为电网公司的调度、运检、营销等领域提供软件开发和运维服务。

  2020年9月国家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相继加快了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的建设步伐,以电网信息化为基础的能源物联网建设正式进入引领提升阶段。公司主要从事智能巡检、信息技术服务、以及智能电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智能电力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类企业以及其他非电网企业,是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供应商之一。公司产品和技术契合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伴随着国家能源电力体系变革的时代浪潮,公司将深度受益电网信息化、智慧化的行业发展红利,为公司业务和技术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公司在冬奥会期间打造的输电全景监控平台与冀北电网智能全景生产平台先后上线运行,并在张家口赛区投入运行使用。平台遵循国网公司顶层架构设计要求,开发输电全景集中监控、运维管理、巡检APP等支持运检工作业务模块,打造保障电网生产的“信息监控仓储”,推动输电生产物联网化的成熟与运检信息的全景可观,为一线班组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平台,顺利保障了冬奥的电力供应,得到了国网冀北电力公司的充分认可。

  公司的业务技术与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双碳”目标达成具有相关关系,如下图所示:

  公司的智能巡检业务主要是为电网公司提供输电线路巡检相关的智能化服务,包括数字化通道应用系统解决方案、输电线路综合巡检服务和应用于巡检业务的软硬件产品。

  公司智能巡检业务的核心工作是输电线路巡检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与应用服务,其中:在数据采集方面,通过在直升机/无人机上搭载激光雷达及其他产品,通过通道激光扫描、可见光通道巡视、通道精细化巡检等方式为客户采集输电线路激光点云、正射影像、全景影像、倾斜摄影、多光谱等数据;在数据处理方面,基于自主研发的适用于输电线路点云数据的激光点云分类算法和逆向建模方法,形成了点云数据处理软件和逆向建模软件,能够快速高效地完成数据分类、赋色、建模、融合;在数据分析方面,主要是对危险物体、缺陷隐患进行检测和识别,数据来源包括激光点云数据和图像数据,涉及对深度学习、边缘计算等技术的运用;在数据应用方面,主要包括缺陷大数据深度分析、激光点云数据发布、无人机自动巡检航线规划应用等。

  在此基础上,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数字化通道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输电线路综合巡检服务两类服务,其中:数字化通道应用系统解决方案主要面向电网客户对输电线路的管理和建设需求,为客户提供线路台账管理、各类距离量测、运行工况分析、通道隐患查询统计、三维可视化展示、输电通道风险评价、状态巡视、差异化设计等多种应用,工作成果以软件系统或报告的方式提供给客户;输电线路综合巡检服务主要面向电网客户对输电线路的巡检需求,在开展现场作业采集数据的基础上进行数据的处理、分析和应用,工作成果以报告的方式提供给客户。

  在为客户提供巡检服务的同时,公司凭借在巡检数据处理、分析、应用方面的技术优势,逐步形成了激光雷达数据处理分析软件、无人机航线规划软件等专用软件,以及无人机机巢、输电线月,国家电网《国网设备部关于印发架空输电线路激光扫描技术应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首次明确了不同等级、类型的特高压线路、通道的激光扫描周期;2020年2月,国家电网《关于印发2020年设备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正式提出“加大输电线路巡视无人机推广应用力度”与“推进输电线月,南方电网《智能输电线路推进路线策略》提到未来智能巡检的工作目标为实现输电线%无人化,做到日常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和状态监测。上述文件的颁布,为智能巡检业务明确了业务标准和行业发展方向。随着特高压及电力物联网建设的推进,智能化巡检已逐渐成为输电线路巡检中的主要模式。南方电网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实现35千伏及以上线路无人机智能巡检全覆盖。2022年,国家电网下发通知,为推进运维模式转型,提升安全、质量和效能,加快构建现代设备管理体系,就推进设备管理专业无人机规模化应用提出要求。通知的总体思路是以全业务核心班组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各专业无人机规模化应用和成果共享,打造多专业融合的全自主无人机作业体系,提升管理规范化、业务数字化技术实用化、队伍专业化水平。通知要求,持续提升无人机装备配置率,加大基层班组应用力度,持续提升无人机巡检覆盖范围,在“十四五”末,全面实现无人机规模化应用,设备运维模式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在电力巡检场景中,由于传统人工作业普遍存在安全风险高、效率低下、时效性差、成本过高等通病。采用无人机进行电力巡检可突破人力及载人直升机巡检的局限性,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电力巡检通过无人机可对电力主干网及周边情况、电力支路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看排查。

  公司提供的智能巡检服务包括输电线路综合巡检服务、数字化通道应用系统解决方案和应用于巡检业务的软硬件产品。智能巡检作为公司的特色业务,具有业务开发时间早、业务链完整的优势。通过使用自研无人机搭配智能无人机巢,实现了智能巡检领域的长航时和精细化的相结合,在解决国家骨干输电网单次巡检距离远、航时长的痛点同时,也适应了重点区段精细化的、差异化的巡检要求,从而构建了多种灵活的智能巡检方案,在复杂多变的户外巡检作业中满足了客户各种定制化的巡检需求,有效提升了智能巡检的巡线作业效率,降低巡检成本,为客户提供了超市化的智能巡检领域的“空天地一体化”解决方案。

  同时,公司依托在智能巡检领域积累的技术与业务能力,积极推动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通过开展三维云平台、遥感远程信息传输和AI机器人等研究课题,实现全场景的智能巡检。

  公司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依托公司在电力行业多年的项目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软件开发与实施、运行维护和系统集成服务,其中:在软件开发与实施方面,主要是根据电力企业的需求提供软件系统的部署及配置、安装调试、数据迁移、测试及运行方面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售后等服务;在运行维护方面,主要是提供采集运维、系统运维、数据监测等服务;在系统集成方面,主要是将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等进行集成,为客户提供信息采集与处理解决方案。

  信息的有效处理和实时传递是互联网的交感神经。公司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依托公司在电力行业多年的技术积淀和项目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软件开发与实施、运行维护和系统集成服务,主要涉及电网的调度、运检、营销、财务、计量、征信等领域,覆盖了电网的运行监测、数据分析、可视化管理、缺陷管理、精益管理、结算等应用场景。在智能电网深入布局、电力物联网加速建设的背景下,接入电网系统的终端采集设备呈持续增加的趋势,电网公司对数据分析与应用、运维等信息技术服务将提出更高的要求,有望为电力信息技术服务行业营造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紧抓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的机遇,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对设备运行状态、图像等有效电网数据信息进行快速、精准、安全的检索、分析、整合和利用,为电网公司提供用户电力使用情况、预测用电需求、供电调度管理等信息化服务,是电网公司实现“营配贯通”和“云大物移智链”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

  公司的智能电力产品是电力物联网感知层中的重要基础设备,主要包括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和故障指示器。

  智能电表是智能电网数据采集的主要设备,承担着原始电能数据采集、计量和传输等任务,是实现信息集成、分析优化和信息展现的基础。智能电表由电源、计量、显示、通信、安全、时钟、存储及通断电等单元构成,通过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嵌入式软硬件设计技术、先进传感器技术、高精度计量技术等技术的融合应用,形成以智能芯片为核心的终端智能产品。公司的智能电表包括单相智能电表和三相智能电表,单相智能电表主要用于居民用户,三相智能电表主要用于工商业用户。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是对各信息采集点用电信息进行采集的设备,可实现电能表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双向传输,转发或执行控制命令等功能。在智能电网架构中,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作为端侧设备智能电表和云端主站之间的桥梁,担负着对海量电力用户数据的采集、存储、计算处理及传输的任务;同时可实现台区用电异常监测,有助于实现有序用电管理、提高供电质量,提高电网的用电管理水平。公司的故障指示器用于检测配电网线路的短路、接地故障和监测线路负荷电流,以快速完成故障点定位,减少停电时间,提高供电可靠性。

  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电力产品具备精度高、通讯方式多样、低功耗等特点,产品的核心指标优于国际及国内标准,上述产品是国家建设电力物联网、数字南网在数据感知、采集、传输层面的核心终端设备,是实现电网信息化、智能化和数字化的重要载体。随着电力物联网建设快速发展,市场对现有的智能电力产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紧跟行业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积极投入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的研发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其中,公司在研的物联网电能表具有多规约适配、边缘数据处理、远程数据传输的功能,作为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感知层中重要的“智慧网关”,将在“双碳”背景下的新一代电网系统中扮演着电网数据采集处理的基石作用,并为公司创造可观的价值。

  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主要包括安装在发电厂、变电站的硬件采集装置,以及配套的负责数据采集及应用的软件系统,为客户搭建涵盖采集、计量、结算、报表、管理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硬件装置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机架式电能量采集装置和壁挂式电能量采集装置为核心,形成了完整的电能数据综合采集及计量装置,主要应用于发电厂、变电站等关口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领域;软件系统包括网省级电能量计费系统、电厂电能量计费系统等相关软件。公司是国内较早研发电能量采集装置的企业,研发的电能量采集装置具备兼容性好、可扩展性强、安全可靠等特点,在多规约、人机交互界面、存储能力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早期产品一经上市,即打破国外公司的行业垄断,满足了大型发电企业上网关口、特高压变电站联络线关口等重要场所的功能要求。在电力物联网建设的背景下,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作为厂站终端成为电力物联网感知层中的一部分,为智能电网的平台层和应用层提供发电厂和变电站场景下的电能量基础数据。公司紧跟国家对电网关键设备自主可控的要求,公司研发生产的全国首套自主可控电能数据综合采集装置入选雄安新区雄东片区7座10千伏开关站工程,它承载着电量交易的核心数据,为雄安新区的用电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故障指示器等智能电力产品,生产过程属于电子类、机械类相结合的加工过程。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线、成熟的生产工艺及测试设备,采用自主生产的生产模式。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种电子元器件、结构件,加工过程主要包括贴片、电子元器件的焊接及组装、程序烧写、测试、整机装配、精度校准、整机功能测试、出厂参数设置等。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以适应市场对产品性能、功能要求的不断发展变化及不同客户的个性化服务要求。

  公司建立了以产定购、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工作由采购部具体负责,采购部根据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制度,使用ERP系统对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公司编制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制定了合格供应商评价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审,重点关注供应商制造能力、品质管控能力、供货周期及后续服务能力,并不断发掘优秀的新供应商,持续优化供应商队伍,保证公司采购原材料或外协件的质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主要通过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下属企业公开招标进行销售。电网企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后,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招标人经评标、公示等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公告中标结果。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依据招投标文件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此外,公司有少量业务以非招标方式取得,公司获取该类订单时遵循一般商业惯例,经协商谈判后订立书面协议,履行正常的交货、付款等流程。公司始终坚持客户导向型、产品全覆盖、技术领先型的销售策略,营销人员在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负责所属地域的市场拓展、产品销售和后续服务工作。

  公司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根据自身技术储备和行业发展趋势开展研发活动,主要采用自主研发模式。根据产品类型的不同,公司的研发主要分为硬件产品研发和软件产品研发,其中:硬件类产品研发对象主要包括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故障指示器等智能电力产品,以及无人机巢、输电线路图像在线监测装置、巡检机器人等智能巡检产品;软件类产品研发对象主要包括与智能巡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相关的专用软件和大数据应用服务。公司具体研发流程如下: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全社会发电量亦呈平稳上升趋势。2010年以来,我国电力行业规模逐年上升,全社会发电总量持续增长。2020年,全国发电量共计77,79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7%。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2020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2021年我国用电量实现快速增长,全年社会用电量为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0%。根据中国电力联合会2022年1月27日发布的《2021-2022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7万亿千瓦时至8.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至6%,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总体呈逐季上升态势。伴随着全国用电和发电总量的稳步增长,我国电网投资规模整体亦保持在较高水平,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数据显示,自2001年以来,我国电网投资增长较快,由2001年的875亿元增至2020年的4,699亿元,期间年复合增速达9.25%。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社会责任报告》,国家电网2021全年发展总投入5,757亿元,其中电网投资4,882亿元;2022年国家电网承诺发展总投入5,795亿元,其中电网投资5,012亿元。国家电网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也指出,2022年1至7月,已完成电网投资2,364亿元,同比增长19%。

  (2)电力物联网、数字电网是电网未来的建设方向

  2019年初,国家电网提出要建设“三型两网”,打造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的发展战略,即打造枢纽型、平台型、共享型的企业,建设运营好智能电网、电力物联网。2020年,国家电网提出要以数字技术为电网赋能,促进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推动电网向更加智慧、更加泛在、更加友好的能源互联网升级,在引领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中发挥更大作用。

  2019年5月,南方电网印发《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南网建设行动方案(2019年版)》,提出实施“4321”建设方案,预计2019年初步完成从传统信息系统向基于南网云的新一代数字化基础平台和互联网应用的转型,初步具备对内对外服务的能力;2020年全面建成基于南网云的新一代数字化基础平台和广泛的互联网应用,实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互联互通,基本具备支撑公司开展智能电网运营、能源价值链整合和能源生态服务的能力,初步建成数字南网;2025年基本实现数字南网。

  2020年9月,中国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是未来国家规划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础。

  2021年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加强“大云物移智链”等技术在能源电力领域的融合创新和应用,促进各类能源互通互济,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支撑新能源发电、多元化储能、新型负荷大规模友好接入。加快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环节必威官方网站建设,推进各能源品种的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到2025年,初步建成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

  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共同构成智能电力产品最主要的市场。截至2018年底,国家电网接入的终端设备超过5.4亿只,采集数据日增量超过60TB,覆盖用户4.5亿户,按照国家电网规划,预计到2025年接入终端设备将超过10亿只,到2030年将超过20亿只。受益于电力物联网和数字电网的建设,应用于电网和各大发电企业的智能电力终端产品市场有望快速扩容,为公司智能硬件类产品的增长打开发展空间。

  2019年9月,国家电网《国网设备部关于印发架空输电线路激光扫描技术应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提出特高压密集通道激光扫描周期1年1次,特高压直流通道2年1次。按照2019年底国网、南网110(66)kV及以上输电线万公里测算,每年激光雷达扫描业务市场容量将达到18.56亿。同时,根据南方电网《南方电网公司融入和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0年版)》,2020年至2022年,南方电网公用事业服务全社会重点项目投资总额928亿元。南方电网印发《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其中配网建设列入工作重点,投资达3200亿元,占比48%;从南网公布的投资额来看,十四五期间平均每年的投资额达1340亿元,相比于2020年提升接近50%,规模超预期。电网信息化提速发展驱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电力系统深化融合,快速增加的电网投资对输电线路安全和电网大数据分析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在智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依托多年的技术和行业积累,牢牢把握行业发展的先机,在开拓电网领域巡检市场的同时,积极利用数字孪生技术,向风机、光伏、森林火险、高铁线路等领域拓展,为社会和公司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智能用电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内企业较多,市场集中程度较低。对于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产品,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主要采取集中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招投标数据整理,2021年参与国家电网智能电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集中招标的供应商超过95家,无中标金额占比超过5%的企业,反映了供方市场参与者众多,竞争较为分散,尚无任何一家企业可单独形成垄断优势。2019年至2021年各年,公司智能电表(含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在国家电网中标金额占比为1.74%、1.53%及1.55%,中标金额排名在24到27名之间。此外,在国家电网2021年两次营销类物资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中,公司的电能表、集中器、专变终端在供应商分级标识中均被评为最高等级的A类。2021年参与南方电网公司计量产品框架招标项目的供应商超过46家,中标金额前5名厂家份额占比超过49.4%,反映了供方市场参与者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头部企业优势较大。

  在智能巡检领域,公司是较早进入该行业的企业之一,并先后与国网通航、南网超高压及广东电网机巡作业中心等专业从事智能巡检业务的电网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持续为其提供激光雷达数据扫描、数据分析处理、技术研究、软件开发等服务,业务在报告期内覆盖了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宁夏等15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研究成果亦获得了国家电网科学技术进步奖、国网通航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多个奖项。

  在电网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公司自设立至今承担了国家电网、华北电网在电力数据应用和系统开发方面的多个科研项目,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与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公司可根据电网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和运维技术服务,并且随着市场拓展和技术深化,公司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已涉及电网调度、运检、营销、财务等多个领域,业务在报告期内覆盖了北京、浙江、江苏、广东等27个省份(直辖市)。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2019年初,为顺应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融合发展的趋势,国家电网在《泛在电力物联网白皮书》中提出了“三型两网、世界一流”的战略目标。目标在2024年全面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实现业务协同、数据贯通和统一物联管理。随着国家智能电网战略的推进,智能巡检业务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根据媒体公开报道,2022年国家电网计划投资额达到5012亿元,超过2016年峰值水平,较2021年的规划额增长6%。随着智能电网建设的提速,未来电网投资规模将维持稳步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6年到2020年间,城镇非私营单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复合增速达到8.62%;城镇私营单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复合增速达到8.89%,行业人工成本不断上涨。以对保障电网运行安全性至关重要的巡检环节为例,传统的人工巡检方式成本高,且对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有较高要求。采用智能巡检方式,可以在巡检过程的便捷性、灵活性上实现大幅提升,有效降低电网公司人力成本支出,提高电网公司效益。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均将智能电网建设作为电网建设的重点内容,并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随着多年的建设发展,我国电力系统不断向高度信息化、自动化方向发展,电网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但离智能电网高可靠性、高自动化率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智能电网是电网建设持续投入的趋势和方向。智能巡检业务是电网智能化改造的重要实现手段,其行业发展受到两网政策充分带动,政策驱动力足。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2,247.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8.2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此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1,880,733.15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880,733.15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内容。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12.16元/股调整为12.098元/股。

  证券代码:688597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西桥樱花西街18号北京贵州大厦四层万峰林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高景宏泰投资有限公司、周德勤、黄朝华、杨晓琰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法: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中国蓝星大厦10层

  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线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线、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5、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中国蓝星大厦10层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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